员工长期下班后微信办公获赔3万 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
时间:2023-08-13 20:00:29来源:员工长期下班后微信办公获赔3万,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
近日,一起员工加班费争议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李小美是某科技公司的产品运营人员,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她执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度。
然而,由于加班问题,双方产生了争议。 李小美提供了相关证明,称自己经常在下班后或假期使用微信等社交软件与客户及员工进行沟通,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加班费。而公司则认为,李小美在休息日值班时,主要是在客户群中回答客户偶尔提出的问题,并非加班。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在二审中判决公司支付给李小美加班费3万元。法院认为,李小美在微信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超出了简单的沟通范畴,属于加班的范畴。因此,公司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这起案件引发了对于下班后微信办公是否算作加班的讨论。一些人认为,下班后使用社交软件与工作相关的沟通确实应该算作加班,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种情况下的沟通并不属于正式的工作时间,不应该算作加班。
无论如何,这起案件的判决为员工在下班后微信办公的加班问题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对于雇主来说,应该明确规定加班的范围和补偿制度,以避免类似的劳动争议。而对于员工来说,也应该明确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加班的界限,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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